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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全市住建领域冬季施工、“两节两会”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2018-12-29 11:52:04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全市住建领域冬季施工、“两节两会”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云龙示范区国土建设部,局直属有关单位: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繁忙,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11月28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附近发生燃爆事故;12月2日株洲市攸县106国道网岭槐塘路段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12月7日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工业园明柯泰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混凝土泵车侧翻事故;12月8日二广高速湖南益阳段间断发生4起交通事故。频发的事故,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按照“12.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12.4”全市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会议,国家、省、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建明电〔2018〕24号)和市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株安办发〔2018〕84号)要求,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实际,现就做好冬季(特别是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施工、“两节两会”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年关将近,企业生产经营节奏明显加快,赶工期、赶进度意愿强烈,加之近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持续,各类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严竣的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紧迫感;要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风险管控意识,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冬季施工(特别是低温雨雪天气)、“两节两会”和岁末年初防事故工作特点和规律,结合所辖行业领域实际,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切实推动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科室牵头抓,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事故防控,充分发挥“一单四制”抓手作用,深入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强化工作举措,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围绕冬季施工,特别是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两节两会”和岁末年初等特殊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工作早部署、隐患早治理、事故早防范,特别要重点做好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市及云龙示范区住建主管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株建发〔2018〕110号)要求,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打非治违”、建设工程第四季度质量安全督查等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严抓严管,突出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检查燃气企业管线、管网、门站、储配站、气化站、加气站、充装站、调压站、供应站、储气罐等燃气设施安全生产运行与管理情况。由市质安处和市燃气办对相关企业进行抽查和跟踪检查。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实行“一单四制”管理,坚决防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格问责。

城市用水、城市排水、装饰装修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实际,自行组织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各县市及云龙示范区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五个一”制度(一名领导负责、重点督导检查一个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制定一项工作方案、成立一个安全生产专家组、一个责任部门负责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坚持“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暗访督查、突击检查,在辖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部署落实冬季(特别是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施工、“两节两会”、岁末年初期间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

(二)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近期,我市建筑工地也已进入冬季施工时期,一些极端天气给工程施工带来了诸多的不利因素,是建筑工地高处坠落、坍塌、火灾、冰冻、中毒等事故频发和易发季节。做好建筑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刻不容缓。

1、严防各类高处坠落事故。各县市及云龙示范区住建主管部门,及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切实做好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和各类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规范移动脚手架使用、卸料平台安装使用等管理,规范高空作业,按要求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防护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

2、严防各类坍塌事故。对涉及大跨度梁板支撑、深基坑支护围护、高大支模架、高层悬挑脚手架、起重吊装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和论证情况要严格把关,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相关检查和监测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3、严防各类消防安全事故。施工现场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设施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同时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设施、易燃易爆品管理等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实施;加强民工宿舍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和专人监护措施;严禁民工在宿舍内违章使用电炉、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和陈旧老化电器行为;工棚内用电线路敷设必须符合安全用电技术规范要求,严禁私拉乱接行为;严禁在封闭环境下的不当取暖行为,以免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4、严防寒流、霜冻、强降雪等灾害天气影响。各单位要密切注意气候变化,提前了解气象动态,及时将灾害天气情况通知到各施工现场,督促做好防范工作。遇大风、强降雪等异常天气时,加强对生活、办公设施和围挡的检查巡查,必须首先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三、强化事故防控,严格监管执法

各单位要从严从细做好停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督促所辖企业做好节日放假、停产复产的安全检查和保障工作,推动安全关口前移,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继续扎实深入推进“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加大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和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整治建筑施工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行为,严格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不认真组织隐患排查、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从重处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各县市及云龙示范区住建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督促所辖企业突出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加强全员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岗位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应急管理,提升防范能力

各县市及云龙示范区住建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工作,及时收发预警信息,督促指导所辖企业有效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在岁末年初、“两节两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等重大节假日和特殊时段、特护时期,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1日

株建发【2018】15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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