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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市级政府投资代建单位和代建项目综合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太仓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8-12-29 11:57:19

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代建单位;

为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规范代建单位行为,保障代建管理目标顺利实现,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市级政府投资代建单位和代建项目综合检查的通知》(苏住建建〔2018〕3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市级政府投资代建单位和代建项目实行考核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代建单位及其代建项目。

二、考核内容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代建单位的组织机构、年度工作计划、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招投标管理与合同管理、投资控制、廉政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考核主要以现场检查与综合评价的形式进行。代建单位有5个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抽查2个代建项目,5个以下的,抽查一个在建项目。

(三)考核按照《代建单位考核评分表》,对代建单位实行量化计分。对于承担多个代建项目的代建单位,根据各个项目考评得分情况取平均值为代建项目现场巡查得分。

(四)代建单位考核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第一季度统一公布上年度考核结果。

检查项目以随机的方式确定,检查日期将提前通知代建单位。

三、考核要求

(一)、2018年12月6日至12月14日,代建单位自行对代建项目进行巡查,并对本单位进行自行考核,对巡查和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2018年12月24至12月29日,市代建办组织检查组对代建项目进行巡查,并对代建单位进行考核。

(三)、2019年1月14月前完成考核结果汇总和代建工作总结,并上报苏州市住建局。

具体巡查和考核用表详见(苏住建建〔2018〕33号)文件附件。

太仓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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