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住建通〔2018〕445号
各区县及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春节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29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春节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电〔2018〕49号)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春节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2931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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