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汕头市住建局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及质量安全管理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汕头建筑信息网 2019-01-03 11:56:42

汕住建通〔2018〕444号

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总站: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省应急管理厅、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和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根据《汕头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局的工作安排,我局定于2019年1月上旬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及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二、检查时间

2019年1月上旬。

三、检查方式

严格按照“四不两直”、“双随机”检查方式,做到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专家,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飞行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工程火灾防控检查主要内容

工程施工火灾防控情况;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

(二)工程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汕住建通〔2018〕340号)贯彻落实情况。

(三)工程质量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责任主体和机构落实质量行为情况;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相关执业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预拌砂浆使用情况。

五、检查程序

(一)书面听取受检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落实各级工作部署,开展“百日攻坚行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抓好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质量管控的工作汇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抽取在建工程项目,查阅有关资料。

(三)检查完成后,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检查组将下发整改通知书或执法建议书;情节严重的,将下发停工通知书,并责令有关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对检查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9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