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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全州住建领域岁未年初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通知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01-03 16:09:17

恩施州住建办〔2018〕75号

各县市住建局:
按照党中央、国办《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有关通知》(安委办明〔2018〕20号)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州安委会、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应急防范等重点工作,州住建委拟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全州住建领域岁未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核查各县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是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各县市与州住建委签订的《2018年度恩施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目标完成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参照《2018年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细则》执行。
(三)元旦期间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各县市落实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重点检查在建工地、行业消防、房屋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市政公用设施、燃气管理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各县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二、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工作,州住建委成立专项检查组,检查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要求2019年1月15日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自查整改。要结合当前入冬以来最强冷空气恶劣天气影响,抓好元旦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做好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冬季低温天气防大风暴雪、防冻、防滑、防高坠、防坍塌、防火灾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及隐患排查;针对冬春季节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用电、气、火的安全宣传工作;继续强化老旧危楼排查整治,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单位开展危房排查和加固;加强房屋拆除管理,落实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范;排查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等重点设施的安全维护和低温雨雪天气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隐患;加强桥梁结构受损修复加固工作;加强建筑渣土堆场稳定性和滑坡风险排查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安全管理。排查期间,遇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障安全的,要加强现场督办,责令从危险区域撤离。
(二)严肃督办检查。州住建委各检查组在活动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廉洁自律,务求实效;要严格标准,严查各类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办整改;各检查组工作完成后,要将检查情况形成总结材料报州住建委安办汇总,州住建委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活动,及时督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迅速安排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认真梳理总结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不足,按照《2018年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细则》进一步查漏补缺,认真组织自查整改,整理资料台账,并将检查内容形成综合汇报材料,提交检查组。州住建委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要加强与县市沟通对接,传达检查重点内容和工作形式。
(三)突出应急值守。岁末年初是建筑施工项目进度推进的攻坚期,突击抓工期现象突出,住建领域各行各业安全生产形势复杂、环境恶劣,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期。各县市要切实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提升当前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认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工作态度,加强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深化冬春火灾防控、燃气管理及各类坍塌倒塌中毒类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及群体性纠纷防范工作。重要岗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外出报告制度,保持联络畅通,加强事故灾情信息核实、上报,要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重大工程、重要部位、重点时段要现场布点,严防死守,出现紧急情况时要科学有效应付处置。

恩施州住建委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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