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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01-04 15:53:28

县、区住建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建设集团公司,市建筑业联合会,各相关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专家库建设,规范专家管理,提高专家初步设计评审水平,在我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专家征集及资格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业

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或排水、暖通、造价等专业。

二、专家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项目的合法权益。

(二)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有相关的设计实践经验。

(三)各专业专家需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取得相关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能够胜任初步设计评审工作,服从初步设计评审专家库监督管理,无不良记录。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入库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专家,采取所在单位(部门)推荐、个人自荐、行业主管部门邀请等方式进行。采取单位(部门)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已入库初步设计评审专家须重新办理入库申报手续。

(二)申请入库及已入库专家均按要求填写《金昌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专家申请表》(请在市建设局网站文件通知栏下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彩照、学历证明(2002年以后毕业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职称证书(附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任职资格文件)、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二份),送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或人事部门印章。已退休未在其他单位应聘的,由退休前所在单位审核;已退休在其他单位应聘的,由所在应聘单位审核。

(三)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报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办理申请入库手续。

(四)行业主管部门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纳入金昌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专家库管理,享有专家权利,履行法定义务。已入库初步设计评审专家不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视为自动放弃专家资格,不再纳入金昌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专家库。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一律永久取消申请初步设计评审专家资格。

(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并对初步设计评审专家参加初步设计评审活动给予大力支持。

报名时间:2019年1月3日—30日

联系人:姜艳婷

联系电话:0935-8212301

地址: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103)

附件:金昌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专家申请表

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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