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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来源:山东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 2019-01-08 11:07:32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8〕694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我省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认真组织辖区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2017版)》(详见附件1)要求,做好2018年度统计报表报送工作。

二、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网址:http://www.ceca.org.cn),填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2017版)》要求的各项统计指标,并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统计报表报送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三、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于2019年2月15日前,将所属地区企业的统计报表及市级汇总表(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省标准定额站。

四、请各市认真组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按指标要求填报(需注意有关指标间的对应关系,符合建设部149号令对人员、业绩等的要求,营业收入要符合市场实际),数据上传后要随时关注是否因填报内容不符未审核通过。如未审核通过,企业需按审核意见修改后于2019年2月28日前重新上传,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现象。

五、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中如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标准定额站联系。

联系电话:0531-87087058。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2017版).doc

2.市级工程造价统计报表汇总表.xls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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