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的规定,我厅对近期受理的资质申请及资质延续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见附件)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sjs.com.cn)予以公示时间: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7日,在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该申报企业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反映情况,逾期不再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联系电话:0931-8929731
邮编:730030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表
2、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审查意见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2018年1月3日
附件1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表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资质范围等级 | 审查意见 |
1 | 陇南恒基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 拟不同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原因1、缺少岩土工程检测专业技术人员。2、技术负责人贾小永业绩不满足要求。3、办公场所为住宅,不满足要求。4、个别人员业绩存疑,不予认可) |
附件2
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审查意见表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资质延续范围等级 | 审查意见 |
1 | 甘肃宏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拟同意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延续 | |
2 | 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院 | 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甲级 | 拟同意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甲级延续 |
3 | 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院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拟同意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延续 |
4 | 甘肃中凯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拟同意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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