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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湛江建设信息网 2019-01-08 13:55:10

湛建管〔2019〕9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印发

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公共建设局):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科〔2018〕20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实施,积极申报。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管理暂行办法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7日

(我局建管科联系人:彭琪,联系电话/传真:3588041)

附件:装配式示范城市管理办法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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