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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2019年春节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来源:阜阳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 2019-01-15 14:41:58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阜城各建筑业企业:

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春节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拿到钱、过好年和社会稳定。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当前正是农民工集中讨要工资的重要节点,也是群体性讨薪事件易发频发时期,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已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各县(市)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在春节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排查和兑付工作,确保不发生一起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排查,抓住重点,确保清欠工作的精准性

各县(市)住建部门立即对本辖区内未完成竣工验收的所有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按月足额支付、用工合同签订等执行情况及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常态化欠款、欠薪台账,动态更新,找准欠薪突出的项目和企业,优先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工地和隐患风险点要提前进行预防预控,及时有效化解风险矛盾。为全面掌握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欠薪动态情况,各县(市)住建部门务必于每季末10日内将本辖区排查情况(含工作报告和报表)报送市建管局(填报表格附后,发送邮箱:1525588178@qq.com,联系人:杨震,电话:2161720)。

三、健全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工作制度

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春节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8﹞3242号)要求,各县(市)住建部门要抓紧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以及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的落实。要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做到投诉及时接待,问题高效处置,把拖欠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规避群体事件和越级上访。要持续开展建筑市场行为执法检查,对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拖欠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各建筑业企业切实履行支付义务和社会责任

建设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首要责任和监管责任,要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监督施工单位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监理单位要担负起监理责任,及时发现拖欠问题,并会同建设单位约谈施工企业;有重大拖欠隐患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要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监督分包企业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施工总承包企业要积极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排查工作。自本月起,阜城各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每月20日前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支付排查表(附件1,总公司盖章)报至市建管局,要确保填报信息真实,严禁谎报、瞒报、虚报,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附件: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支付排查表

2.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款、欠薪情况台账

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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