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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企业申请重组、合并、分立资质变更事项审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四川省建设厅 2019-01-16 11:57:55

根据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文件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建设工程企业申请重组、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为维护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各有关单位、企业及个人对申请人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异议的,请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和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递交到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46-49号窗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公示期内若无有效投诉,请有关企业于公示结束后持以下材料到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46-49号窗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办理相关手续:①受理通知单原件(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如无法提供受理通知书,需法人带情况说明及以下材料办理取证,说明中应明确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负责);②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③领取人身份证原件;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⑤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全套(新办企业除外)(省内企业需双方同时到场办理;分立到省外需法人亲自办理)。

附件:审查意见一览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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