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的有关规定,年龄满60周岁的陈萍等93位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所持有的证书和执业印章已失效,现予以集中省级注销(名单详附件1),其相应的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现予公告。
上述人员所持有的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前已经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名单详附件2),在其证书和执业印章注销后仍可执业至该项目竣工。
附件1:注销注册的陈萍等93位二级临时建造师名单
附件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前已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二级临时建造师名单
附件下载:闽建注册〔2019〕2号附件.zip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9年1月3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