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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第二阶段督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09-02-05 14:41:5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厦建工[2008]112号)的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六个督查小组,于11月17日至11月21日对我市建设系统各单位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第一阶段的督查。督查结果已在厦建工[2008]127号文中进行通报。第二阶段的督查于2008年12月中下旬进行,共随机督查了28个建设项目,施工电梯、塔吊、施工机具、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状况仍是本次督查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施工电梯。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1、本次督查的28个项目,绝大部分责任单位能够按照省建设厅、市建设局的要求和表格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如福建省璟榕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火炬东部孵化园1标段项目施工单位能够对照检查要求认真填写自查表格,清晰的列出项目中各台设备的出租单位、安装单位、检测单位,塔吊、施工电梯连墙点的设置比较规范,发现问题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时发出责令(停工)整改通知,责令项目部停工整改,并进行了仔细的复查,安全生产总体情况较好。

 

  2、所查施工大型设备均有检测并验收备案。大部分施工总包或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均有对施工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的合格证及制造许可证、安拆及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件等进行检查。使用单位与施工起重机械出租单位都有签订相应的租赁合同,与安装单位签订相应的安装合同和安装工程安全协议书。塔吊、施工电梯首次安装后都能够按规定委托相应资质机构进行检测、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外脚手架搭设、施工起重机械安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都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且履行审核、审批手续。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临时用电方面:

  部份工地存在施工临时用电系统混乱,配电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无保护零线,部份配电箱未做重复接地或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施工层电箱随地倒置。

  具体项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特房美地雅登A3-1#-8# 楼项目,配电室的总配电箱两个漏电保护器失灵不起作用;

  福建天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象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环东海域生活配套用房一期工程的一个综合开关做分箱使用;

  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中建东北监理事务所监理的禹州大学城一期工程Ⅱ标有2条配电线路无保护零线;

  同安第一建筑公司施工、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锦辉国际花园一期现场2个综合开关箱未达到“一机一闸”要求;

  北师大附高1#、4#学生宿舍楼项目的总配电箱内甲供TN-C系统与施工用电TN-S系统转化中接法有误,且无接零处理;

 

  (二)脚手架工程方面:

  钢管脚手架宽度小于1.05m的现象较为普遍,连墙点、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部份脚手架脚踏板没有绑扎。悬挑脚手架U型锚固卡点设置数量及位置不符合要求,固定端长度小于1.5倍外挑长度。

  具体项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特房美地雅登A3-1#-8# 楼项目,落地式脚手架连墙点设置不足,局部立杆变形,剪刀撑搭接长度小于1米,导致部份架体变形严重。部分悬挑脚手架立杆未安装在工字钢上,产生悬空现象;

  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海投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东孚工业区山边崎头“金包银”外口公寓一期项目的剪刀撑设置多处大于70度,且端头无设置在主节点处;

  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都市港湾A1标段工程的外脚手架转角处立杆部分漏设,架体与卸料平台局部相连接。

 

  (三)建筑起重机械方面:

  施工电梯限位开关、传动部件、机械连接(螺栓、开口销)、钢丝绳等日常维护保养检修环节,未有效落实。定期保养记录缺乏,检查表格不规范,缺少有关人员的签字,“三机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塔吊、施工电梯加高及增加附墙后未再次进行检测、验收手续等现象普遍。

  具体项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福建省源昌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源昌鑫海湾项目,施工电梯吊笼门机械联锁装置失效,电梯驱动板缺少一个连接螺栓,各停层点设置停层层门均未做到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

  中建三局厦门分公司施工、厦门中建东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罗宾森广场一期工程的施工电梯自由端高度超高;塔吊的个别附着拉杆无调节螺杆未进行设计验算,钢丝绳磨损严重,红色障碍灯损坏;

  福建泷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市贤文创业职业培训学校,附着装置连接销轴向止动开口销由钢筋代替,部分平台,爬梯固定销子轴向止动开口销未装或由铁丝代替,钢丝绳变形成波浪形状,重量、力矩限制器都失效,其中力矩装置由铁丝捆绑。

 

  (四)防火安全方面: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火安全生产责任未有效落实,消防应急预案的操作性、针对性差,无培训记录,无开展演练。缺乏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组织整改和消除隐患。

  具体项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福建省源昌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源昌鑫海湾项目,设置的水池存水量小于10立方米,给水管径40毫米,水压力明显不足,不符合要求,楼层均未配备消防水带、水枪。作业层实施电焊作业时无动火审批及实施防护遮挡和焊渣容器接装;

  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海投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东孚工业区山边崎头“金包银”外口公寓一期项目的消防水管设置不符合要求,楼层无按要求设置接口和消防水管,重点部位配备的灭火器材不足。

 

  (五)其他方面问题:

  1、外架与建筑结构间距普遍大于20cm,未做有效防护措施,部分临边洞口防护不严,尤其是施工电梯卸料平台两侧等现象较多,部份工地电梯井口无防护。

  2、多数圆锯机传动部分无隔离保护,且周边木屑杂物未及时清理。

  3、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仍存在未到位情况。

 

  三、 处理情况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各有关主体单位应限期整改到位。对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的项目,责令局部停工整改或全面停工整改,具体如下处理:

 

  (一)对下列项目责令局部停工整改:

  1、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合道国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环东海域火炬工业园(通用厂房三期)2007G15-2#地块A标现场大型机械设备;

  2、中建三局厦门分公司施工、厦门中建东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罗宾森广场一期工程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模板工程;

  3、福建泷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厦门市贤文创业职业培训学校工程的塔吊;

  4、福建省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庄园新城G区27#、29#工程由于施工电梯驱动电机坏1台,防坠器过期,且电梯安装到最终高度未进行验收检测,责令暂停施工电梯使用;

 

  (二)对下列项目责令全面停工整改:

  1、福建省元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海投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北师大附高1#、4#楼学生宿舍

 

  四、 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单位应认真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尤其是施工电梯、塔吊、施工机具、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部位和环节。要切实落实和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和维修保养制度,并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定期对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和重要、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转。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火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隐患务必坚决组织整改和及时消除。

 

  (二)各监理单位应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监理规范,强化工程安全监理意识,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努力提高工程监理水平,加强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部位和环节的监理。尤其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专业知识的学习。

 

  (三)各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和检测单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尤其是检测单位,要充当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的“把关”角色,提高责任意识和检测业务水平。塔吊或施工电梯改变高度、增加附墙后,应按规定再次进行检测,并重新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所有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进行的项目,如附墙件改变规格等均需验算、审核或厂家确认,保证满足设备结构整体稳定性要求。凡附墙件连接在悬挑构件的,均应验算悬挑构件强度是否满足要求。

 

  (四)各区建设局及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此次督查中发出《建筑施工安全督查通知书》的隐患工程项目,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隐患,并跟踪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坚决立案查处。要继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加大巡查力度,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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