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莆田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莆发改〔2017〕244号)以及《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申报条件的通知》(莆建管〔2017〕80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于2019年1月18日开始受理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联合体企业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协议内容应确定牵头单位(非联合体企业无需提供);
(五)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行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2018年第四季度评分结果排名,请自行打印。
以上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核对,申报资料(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按照顺序装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联合体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即可),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二、2018年第四季度房建和市政信用综合评分在本市排名各前10位的企业,必须重新提交申请,未申请的企业视为放弃列入本季度试点名单,按莆建管〔2017〕80号文件要求,其他条款进入上季度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的原则上不作变动,但有变动的需重新提交申请。
三、请各有关单位如实填报《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申请表》,连同其它材料于2019年1月24日下午下班前报市住建局建筑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申请表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5日
(联系人:林铭伟,联系电话:0594-2633050)
附件
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总承包试点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组成联合体的填写牵头企业) | |||
资质主项等级 | ||||
资质增项等级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企业详细地址 | ||||
资质证号 | 安全许可证证号 | (设计企业无需填写) | ||
传真号码 | 企业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 务 | ||
手机 | 身份证号码 | |||
联合体企业名称 | (非联合体企业无需填写) | |||
资质主项等级 | ||||
资质增项等级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企业详细地址 | ||||
资质证号 | 安全许可证证号 | (设计企业无需填写)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 务 | ||
手机 | 身份证号码 | |||
企业签章 |
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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