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全市春节前后及“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01-31 15:07:28

六盘水住建通〔2019〕34号

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2019年春节将至,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前后及“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9〕11号),为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春节前停工、节后复工期间及“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全市春节前后及“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春节前后及“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组长:黄浩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正海  党组成员、副局长

阳东升  党组成员

成员:局办公室、工程质量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市建筑劳保统筹和技能鉴定管理站等部门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程质量管理科,负责检查工作协调和资料的收集、汇总。领导小组下设2个安全专项督查小组,对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查检查。

第一组:负责检查水城县、钟山区、钟山经济开发区、水城经济开发区。

组长:阳东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成员:高曦然  工程质量管理科负责人

黄刚市建筑劳保统筹和技能鉴定管理站负责人

童爱武工程质量管理科高级工程师

刘成江工程质量管理科高级工程师

宋志丹建筑市场管理科工程师

第二组:负责检查盘州市、六枝特区、红果经济开发区、盘北经济开发区、六枝经济开发区。

组长:李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何艳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主任

杨涛  建筑市场管理科负责人

姜国政  建筑工程管理处高级工程师

彭晓华  建筑工程管理处高级工程师

丁旭   建筑工程管理处工程师

二、加强春节前安全管理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调度视频会议部署、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控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充分考虑低温、凝冻等恶劣天气因素影响,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针对特殊时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春节前后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

(二)强化重点,扎实开展安全检查。

一是重点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运行情况、应急安全管理体系的执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全面掌握辖区内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二是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尤其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交底、验收、阶段检查以及专家论证等程序及现场监控情况;三是做好节日期间施工现场管理,做好停工围挡设施,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工地,停工项目除值班人员的生活用电外,施工场区一律拉闸断电,采取措施防止中毒及酒后作业的事故发生;四是特种设备及相关人员进行重点管控。

(三)规范停工工程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停工前,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要将自检情况和停工报告于停工前三天报送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中要明确应施工现场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上报停工的工程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值班带班制度、每日安全巡查制度、应急管理等工作的落实情况,督促各工地全面做好停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值班管理,确保通讯畅通。

节假日期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要求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制定各级值班人员值班表,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人员到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安全管理人员信息传递畅通,遇紧急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三、加强春节后及“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一)严格落实开工前安全教育培训。

工程复工前,各施工单位要对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调整好节后作业人员的思想状态,上岗前按工种、施工特点重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要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制度,做到人证相符,严禁无证作业。

(二)严格落实开工前安全生产自查。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程项目复工前,各施工单位要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方位自查,不放过施工现场的每个环节和角落,不留死角;要落实专人对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的基础、连墙件,斜撑和剪刀撑、扣件螺栓等关键部位的检查,保证结构的连接、杆件的紧固和架体基础稳定,对破损的脚手片和安全网要及时进行更换;新开工项目的安全网要采用阻燃密目式安全网,同时要加强对“四口”、“五临边”的检查,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

2.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春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检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对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对工地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到位。要重点加强对施工用电和民工宿舍消防隐患的排查,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生活区与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提倡生活区用电使用弱电;同时宿舍区必须配备灭火器,生活区必须配置消防栓,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安全防火知识,时刻警惕发生火灾,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3.建筑机械隐患排查。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地在用机械特别是起重机械的检查,复工前要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季节性维护保养和月检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重点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基础、机械和基础的连接固定、保险和限位装置等关键部位的检查,使设备保持稳定、灵敏、可靠、牢固,确保作业机械的安全性。在使用过程中要落实好日检制度,确保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严格落实复工报告制度。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住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复工手续,并于开工前三天提交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复工验收自检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部署,细化实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结合前期各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集中专业力量,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督查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停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并依法按上限处罚;对监管检查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要约谈、追责、问责。凡是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需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复工,对被处罚单位和人员要将诚信记录立即计入省建筑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对发生事故企业、人员立即核查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建议或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考核合格证。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大工程要制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极端天气、大型会议活动等时间节点应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

1.上报内容:春节前后及“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联络员及联系方式,应急值守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时限:2019年1月30日前。

2.上报内容:辖区项目春节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台账、辖区项目特种设备及人员排查情况台账(见附件);报送时限:2019年1月30日前

3.上报内容:辖区企业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报送时限:2019年2月25日前。

4.上报内容:春节前后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报送时限:2019年2月25前。(联系人:高曦然;联系电话:0858-8695097;电子邮箱:3264118494@qq.com)

附件:1.六盘水住建通〔2019〕34号附件1.xls

2.六盘水住建通〔2019〕34号附件2.xls

2019年1月30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