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质安〔2019〕37号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质〔2019〕15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要求落实治理违规海砂工作,切实保障工程质量
安全。
附件: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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