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精神,我局于2017年8月3日发布了《关于明确采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7〕9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项目采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的有关事项。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中标方式的通知(试行)》(东建市〔2018〕116号)和《通知》发布以来实行情况,为进一步保证评标评审活动的公平、公正,我局对《通知》相应抽取评标专家要求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形成《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馈。
二、反馈方式:
信函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段79号东莞市住建局招标办,邮政编码:523112;
联系电话:22203133;传真:22671632;
电子邮箱:dgztbb@163.com。
三、意见受理截止日期为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关于明确采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日
(经办人:招标办,汪本灿,联系电话:222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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