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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201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20190213

来源:邯郸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2019-02-13 12:03:2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786号),为做好我省统计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和内容

凡在河北省境内工商注册,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均须上报统计报表。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内容较往年有所调整,具体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通知(附后)。

二、组织和实施

(一)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是上报统计报表的责任主体,应于2019年2月28日前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通过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各项数据,并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报表真实性和准确性声明的扫描件。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负责组织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统计汇总情况。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统计汇总情况。

三、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深刻理解汇总统计数据对摸清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基本情况、辅助决策的重要意义,制定确保统计工作落实的机制和办法,保质保量完成上报工作。对拒报、迟报的,要纳入各市动态核查范围,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报送情况出现严重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尽快明确责任人,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工作,必要时采取抽查等方式,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报送的统计数据有误,要责成有关企业及时予以纠正。按照统计时限要求,请于2019年3月10日前完成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并将统计工作有关情况报我厅。

填报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联系电话:0311-87904534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21日

附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doc
2.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doc
3.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真实性和准确性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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