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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建质〔2019〕3号-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春节后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 2019-02-26 11:51:19

珠建质〔2019〕3号

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质检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春节过后,各建筑施工企业陆续恢复生产,工程项目先后复工,存在管理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未完全到岗,一线作业人员精神状态未调整到位,新上岗作业人员数量多且不熟悉工地环境和安全生产意识差,停工后工地的安全设施未全面检查修复,机械设备未保养、检查和维护等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为切实保障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严防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后,工地的上岗人员安全意识松懈,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不足等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此期间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周密部署,抓早、抓细、抓实,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负责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落实,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整改安全隐患,扎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泥头车整治措施

各建筑工地要切实落实施工扬尘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施工围挡、洗车设施和物料运输车辆整治标准以及建筑材料堆放和建筑垃圾处置标准进行整治。严格实施施工扬尘控制“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

三、切实做好复工前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针对节后工人工作状态未及时调整,新工人进场及转岗工人比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要严格实施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所有作业人员上岗前须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着重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培训讲解,提高其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根据不同工种、工程特点和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安全教育、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防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监理单位应认真核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无证人员禁止上岗。

四、认真开展复工前工地安全生产检查

建筑工地复工前,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建筑起重机械维修、保养、检测和验收情况;脚手架、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及防火设施配备情况;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等。在建工程项目复工前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并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复工检查签字资料作为工程项目安全资料归档备查,未经检查签字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复工。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督查。对不按要求进行春节后复工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擅自开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未经复工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等违章现象,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应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罚。请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月25日前将本区春节后安全生产复工检查情况报我局质安科。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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