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设〔2019〕39号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的通知》(苏建科〔2019〕67号),决定组织申报江苏省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工程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工作业绩、全过程服务管理体系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1.各市、区住建局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推荐申报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各市、区原则上需申报试点企业不少于1个。
2.各申报企业需于3月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报送至苏州市住建局规划设计处。
联系人:郑晓晖;电话:65235612。
附件:《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的通知》.pdf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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