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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建筑行业协会 2019-03-04 10:25:3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规定,现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以下合格批次通过名单,有关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1、通过变更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变更后的单位)领取证书;
2、通过延续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和原注册证书办理;
3、通过初始注册和遗失补办的人员凭单位介绍信领取证书。

  附件:
1、浙江省2019年第4批变更注册合格人员名单
2、浙江省2018年第4批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
3、浙江省2019年第2批初始注册合格人员名单
4、2019年第4批遗失补办合格名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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