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应急抢险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8〕16号)工作要求和部署,我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了具备相应资质、诚信综合评价良好的勘察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作为应急抢险工程企业储备库(详见“东莞建设网”首页公示“应急抢险工程储备库”专栏信息),并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抢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建质安〔2018〕111号)规定,对储备库企业的服务进行跟踪评价和动态管理。
附件: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抢险工程勘察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储备库信息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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