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治区各有关厅(局)、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经审核,2019年度第四批“新疆徐工海虹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45家建筑业企业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现将建筑业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第四批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xls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