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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9年汛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03-21 09:25:52

渝建〔2019〕11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9年汛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时期防灾减灾新理念和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3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李克强总理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汛期安全工作的重要部署,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力防控汛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类灾害事故发生,有效保障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国家防总《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汛办电〔2019〕6号)和市防指《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意见〉的通知》(渝汛指〔2019〕2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汛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压实担子,全面落实汛期安全工作责任
  (一)认识到位。各区县特别是地质灾害多发频发区县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底线思维,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对汛期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强调、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全力以赴做好汛期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部署到位。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系统汛期安全工作方案,督促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全面落实汛期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责任,严密排查各类灾害与事故风险隐患发展变化情况,及早发现隐患苗头,及早纳入群防群测体系,及时实施科学处置,强化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灾情发生时,要及时预警预报,及时转移受灾人员,做好应急救援、抢险和维稳工作。
  二、聚焦聚力,部署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治理
  (一)排查到位。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日、周、月”大排查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灾害与事故隐患:一是要重点排查沿江、临河、傍山、临崖、城市易涝区,以及存在山洪、滑坡、坍塌、泥石流等灾害风险区内及其周边的工程项目;二是要重点排查在建桥梁、在建隧道、高边坡、深基坑、高支模、明挖暗挖、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等易受汛期天气影响的关键部位和环节;三是要重点排查工人宿舍、厨房、办公室、仓库、围挡等临建设施选址避险的科学性和存在的风险隐患。
  (二)整治到位。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狠抓汛期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认真实施“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隐患整治机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建立台账、逐一销号,严格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部署开展好辖区内“建安”系列集中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项目参建单位对汛期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三部曲”工作方法,集中查处突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突出应急,切实提升汛期应急处置能力
  (一)监管到位。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辖区内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等信息。要按照《关于规范建筑施工领域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249号)要求,在险情来临之前,及时通过传真、QQ群、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工程项目部提前部署,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认真落实重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行业险情、灾情等重大信息报送市住房城乡建委(联系电话:63852577,传真:63853948),在严重自然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报送行业险情、灾情初步情况,并及时续报后续情况。较大及以上事故等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立即报送,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
  (二)现场到位。在建工程项目部要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汛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对一线建筑工人汛期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知识和防护、救护、避险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素质。要及时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总结以往汛期施工经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在大风天气、连续暴雨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灾害或气候预警时,应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工人撤离施工现场或危险区域。要做好汛期值班工作,项目负责人要职守在第一线,全面掌握、部署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等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规定及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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