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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师申报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邯郸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2019-03-27 10:43:23

邯郸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师

申报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邯勘设协[2019]01号

第一条 为激发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从业人员的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和持续进步,为社会提供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激励表现突出的勘察设计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邯郸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师(以下简称“优秀勘察设计师”)是邯郸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市级荣誉称号,每三年申报认定一次。具体认定的专业和名额根据各行业完成的勘察设计产值、技术人员数量、科技进步水平和申报情况确定。

第三条 邯郸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成立“优秀勘察设计师”认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优秀勘察设计师”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由市协会理事会成员组成,并邀请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领导参加。其主要职责为:审定“优秀勘察设计师”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确定认定名额分配;制定评分标准;审定“优秀勘察设计师”名单;受理投诉事宜等。认定名额分配由“领导小组”根据各行业、各专业的分布与发展情况确定。

第四条 “领导小组”组织成立“优秀勘察设计师”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负责认定具体工作。认定委员会成员由国家级、省级勘察设计大师或行业有公信力的专家代表组成,人数为奇数。其主要职责为:设置认定专业组;审议提出“优秀勘察设计师”入围名单。

第五条 “优秀勘察设计师”应当具备较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其成果得到业内普遍认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社会责任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二) 具备丰富的勘察设计行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后,连续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15年及以上,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国家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还应具有相应的(一级)执业注册资格;

(三)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本行业至少3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或设计,或者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至少5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或设计,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项目的省内先进或市内领先水平,效益良好,贡献突出;

(四)在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有较强的能力,负责的工程项目获得过省(部)级、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省(部)级、市级科技进步奖;

(五)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工程勘察设计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有较高造诣,在省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参加编制国家(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或标准设计;参加编制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或标准设计;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本专业方面的论著或在国家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现受聘于依法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工商注册地在邯郸市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申报认定中可优先认定:

(一)在本专业领域拥有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科技成果,并在工程项目中得到应用,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在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

(三)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特别突出、行业内有较大影响,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项目,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过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的;

(三)近3年内未参与勘察设计项目技术工作的(以勘察设计成果签字为准)。

第八条 申报人应为申报单位的正式员工,申报单位应为邯郸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会员单位,积极参加协会的各种活动,并按时交纳会费。

第九条 申报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人声明及申报表(见附件);

(二)有代表性的工程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三)重要奖项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四)相关学术专著、论文、标准、标准设计、专利、专有技术等的证明材料;

(五)参与勘察设计项目技术工作的证明材料(以勘察设计成果签字为准)。

第十条 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报市协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推荐意见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严格审核,发现单位为申报人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的,对申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止该单位当次申报资格。

第十一条  认定委员会组织召开认定会议,对上报的 “优秀勘察设计师”申报材料进行认定,并按照评分标准分专业排序后,提出 “优秀勘察设计师”入围名单。

(一) “优秀勘察设计师”入围名单在邯郸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网站(http://www.hdksx.com/)公示。

(二)凡获得 “优秀勘察设计师”称号的,邯郸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协会网站或行业大会上进行公布、表彰。申报单位可对获奖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第十二条  获得“优秀勘察设计师”称号的人员,应珍惜荣誉、做好表率,如在今后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上述称号。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中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在项目中承担总体技术责任的技术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审定人、审核人、总工程师、总建筑师等。项目专业负责人是指在项目中承担本专业主要技术责任的技术人员。

第十四条 本办法邯郸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申报人声明.doc

附件2:邯郸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师认定申报表.doc

附件3:邯郸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师认定主要业绩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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