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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征求广东省建筑、建材工程专业职称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9-03-28 11:56:56

惠市住建函〔2019〕229号

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协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广东省建筑、建材工程专业职称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粤建人商[2019]2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研究,并将有关意见于3月28日前报送我局科技教育科汇总反馈省住建厅。(联系人:胡丽媚;联系电话、传真:2117699,邮箱:492850149@QQ.com)

附件:粤建人商【2019】27号关于征求广东省建筑、建材工程专业职称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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