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要求,结合国家、省相关标准,我省对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组织开展了评价工作。经项目申报、材料初审、专业评价、专家组评审和项目公示等程序,长春新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等10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请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本地区绿色建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方式:刘 杨 王庆龙 0431-82752569 82752489
附件:吉林省2019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汇总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