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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9-04-19 11:37:15

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02939927/2019-47527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布机构:市住建局发文日期:2019-04-17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组配分类:其他文件文件编号:甬建发〔2019〕48号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工程安质总站(建管处)、市政公用工程安质站、建设房产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已发生两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一般事故。3月10日上午,宁波高新区宝龙广场(GX04-01-12地块)发生基坑坍塌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项目建设单位为宁波远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围护设计单位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3月11日上午,梅山保税区春晓161#地块(一标)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项目建设单位为宁波龙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浙江鼎元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稳定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巩固和拓展工程质量治理成果,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根据国务院安委办“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视频会议要求和我局生产安全事故剖析会部署安排,决定于近期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工程安质总站(建管处)、市政公用工程安质站和工程各方主体。

二、督查内容

(一)主管部门落实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治理情况

1.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情况,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2.各地贯彻落实建设部、省厅和我局有关工作部署和近期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实施细则》《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宁波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保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19年宁波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住建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暨大检查的通知》等。重点检查工程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保险工作推进情况,建筑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管情况,建筑工地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建筑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情况和应急管理情况等;

3.各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情况等。

(二)各方主体落实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治理情况

1.受检工程企业和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执行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和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受检工程现场质量安全控制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危化品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工地饮食卫生情况、应急管理等;

3.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文明施工提升行动、建筑起重机械保险等工作落实情况;

4.工程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三、督查方式

听取各地主管部门开展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并现场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情况。每个地区抽查2-3个工程项目。

四、督查时间

具体督查时间及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自收文之日起,立即督促企业按照督查内容,对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各地各部门同步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坚决落实到位。

(二)我局在督查中,发现企业未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予以行政处罚;对各地开展检查不到位的、工作不落实的,将通报批评。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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