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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的通知

来源:铜陵市建筑工程信息网 2019-04-19 11:50:27

建管函〔2019〕5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减少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污染和社会生活影响,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安全文明和绿色施工管理水平,现将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文件(皖环发〔2019〕17号)(见链接http://www.ahjst.gov.cn/ahzjt_

front/wjgk/002001/20190402/67b0750e-3538-4ed0-a8aa-8641f533a191.html)转发给你们,希望各方责任主体(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单位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标准》内容,并结合本企业在建工地现场实际,落实好建设单位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及监理单位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责任,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切实将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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