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对铜陵市主城区在建建筑工程实施工作责任综合包保的通知

来源:铜陵市建筑工程信息网 2019-04-29 16:03:39

铜官区政府、郊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以及铜陵市安委会2019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精神,为进一步整合监管力量,加强我市在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创建、扬尘防治、扫黑除恶及市场行为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主城区在建建筑工程实施工作责任综合包保(具体包保情况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通过对我市主城区在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创建、扬尘防治、扫黑除恶、市场行为监管等工作责任实施综合包保,将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的同时,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从行业主管部门,到辖区政府(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再到市、区(经开区管委会)两级具体工作机构,最后到具体监管人员


的综合监管责任网络,确保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稳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提升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严厉打击建设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净化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形成“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问”的建筑工地现场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

铜官区政府、郊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赋予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其行政区域内的管理职责,切实承担起辖区内在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创建、扬尘防治、扫黑除恶、市场行为等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扬尘防治)等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

住建部门要切实负担起全市建设工程行业监管的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自分管领导开始,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扬尘防治)等领域工作责任分解至责任科室、责任部门主要责任人,直至具体监管人员,加大对在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创建、扬尘防治、扫黑除恶、市场行为的监管检查,并对辖区政府行业工作部门属地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三、完善工作机制

(一)细化属地包保任务。铜官区政府、郊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对本行政区域在建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建筑工程工作责任综合包保任务再细化,对每个项目明确辖区具体工作部门相关领导责任和具体监管人员责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切实有效地开展辖区内在建建筑工程责任综合包保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建立市、区联合巡查机制。市住建部门会同辖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开展主城区在建建筑工程联合巡查,全面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创建、扬尘防治、扫黑除恶及市场行为,并针对建筑工程行业特点,在不同巡查时段有所侧重地开展重点监督,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

(三)完善督查抽检机制。市住建部门将对辖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住建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进行督查,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主城区在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创建、扬尘防治、扫黑除恶及市场行为进行随机抽检,将督查和抽检情况印发通报并抄送市政府。

(四)实施在建工程周报制度。辖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应每周对辖区内在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创建、扬尘防治、扫黑除恶及市场行为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每周及时汇总包保工作信息,函告市住建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质科),市住建部门将统一安排,开展检查督查。


附件:铜陵市主城区在建建筑工程工作责任综合包保一览表


2019年4月24日


附件下载:
铜陵市主城区在建建筑工程工作责任综合包保一览表.xlsx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