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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铜陵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陵市建筑工程信息网 2019-05-06 10:39:17

建管〔2019〕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19〕66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铜陵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16日


铜陵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一品江山“2·26”塔吊倒塌较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上的差距和不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19〕661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铜陵市“1+5+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安〔2019〕6号)要求,结合市住建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再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到经济发展各个方面,把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贯彻到一切生产和工作中,以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为重点,彻底排查治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企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确保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专项治理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市主城区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重点治理施工现场以下7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建筑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开展、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危大工程管控、超危大工程方案专家论证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内容、标准、措施、进度、责任人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受限空间管理、临时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建筑起重设备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使用和拆卸过程中的管理和维保、检测情况,安装、维保人员持证上岗,规范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施工、监理人员尽职履责等情况。

三、领导小组

为强化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铜陵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华中

副组长:何俊林、傅国平

成员:翟光南、张国和、陈明、刘海舰、王蕙轩、程江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自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20日)。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做好准备和培训宣贯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主要领导亲自抓,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开展自查自纠。

(二)深化执法检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31日)。我局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对企业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严查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治情况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制定行动专项方案,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人和要求,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开展培训,加强检查。各责任单位、项目部要进一步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力度。建设单位要每月组织召开专项安全生产例会和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检查;施工单位要每天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全员安全警示培训教育早会或晚会,要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全员覆盖,主要内容是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和警示,要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监理单位要在例会中对安全生产提出要求,进行工作部署,敦促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在公司、项目部通过板报、标语和横幅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规定。我局也将继续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营造全市建筑行业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格执法,严肃处理。我局将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治理行动督查,对施工现场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铜陵市建设工程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管理办法》(建政〔2016〕154号)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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