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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2019-05-06 10:44:19

云建市〔2019〕22号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77号)、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广东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行业资信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协〔2018〕71号)等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在我市承接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范围:凡在我市承接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纳入监管范围。

二、招标代理机构清单在云浮住建信息网站发布。管理清单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公示清单、不良行为清单和黑名单,每月1日发布。未经公示不得在云浮市范围内承接建筑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不良行为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云浮相关规定的;存在有效的招标投诉的;招标发生流标、重新招标事宜的;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弄虚作假;不公示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等不良行为的。

黑名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云浮市诚信管理办法等规定,清出云浮市建筑市场的行为。

三、公示登记受理部门: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云浮市星岩二路95号四楼)。

四、首批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清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请各招标代理机构补充表格相关内容,并于2019年5月15日前书面和电子版报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逾期不报送视为退出云浮建筑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不列入公示清单。

若对清单有异议的,请书面实名报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人:伍颖莉,联系电话:0766-8838773,电子邮箱:1012508915@qq.com。

附件:招标代理机构清单(点击下载)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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