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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05-10 10:43:41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关于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决定在全市开展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各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建筑市场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情况。

(二)开展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认定查处情况;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等。

(三)受检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其从业人员执行建筑市场方面法律及规范性文件情况,各方主体依法依规发(承)包情况;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项目现场到岗执业情况;项目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一)各县(市)、区自查自纠。从5月初开始,各县(市)区住建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发现查处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上报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电话:3090014

邮箱:bd3090088@163.com

联系人:岳金凯

(二)市住建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住建局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进行督导检查,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牵头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确保上下级、各专业沟通渠道畅通。

(二)全面排查整改。各县(市)、区要针对本辖区实际情况,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

(三)完善相关材料。要认真梳理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

建设状况,建立健全在建工程台账(包括工程名称、地点、结构类型、开工时间、形象进度、参建单位、工程类型等)。


二○一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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