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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9年度“常州市市政优质示范工程”评审活动的通知(常住建〔2019〕83号)

来源:常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2019-05-10 11:00:48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奋力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奋斗目标的指引下,为继续提高我市市政工程的建设质量,决定开展2019年度“常州市市政优质示范工程”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程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工程规划设计及施工工艺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中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且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日常检查考评中平均得分不低于85分,此前没有参评记录的市政工程。

3.工程规模

(1)城市道路、桥梁(含人行天桥)、广场、地下管线、垃圾处理、公交场站、供气供热、公共管沟以及市政标志性构筑物等工程,工程造价达到600万元以上。

(2)城市隧道、轨道交通、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工程造价达到3000万元以上。

(3)高架桥(道路)、互通立交桥工程造价达到5000万元以上。

(4)照明工程,工程造价达到100万元以上。

(5)泵站工程,工程造价达到400万元以上。

(6)多家企业组成联合体施工的工程,工程造价达到3000万元以上。

参建单位的工程造价应符合以上相应工程类别的规模要求。

二、申报材料

1.《常州市市政优质示范工程申报表》

2.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部分)复印件

3.创优总结

4.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

5.监理评估报告复印件

6.反映工程概况及建成后质量全貌的PPT资料一份(提供电子版本)

以上第1项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随第2~5项装订。

三、申报要求

1.优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截止2019年5月31日,工程实物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2.申报材料受理地址:常州市市政工程协会(钟楼区勤业路188号1106室)

联系人:李耀宗

联系电话:88029287 13912321818

3.申报表格可自行下载(邮箱szyzsf@sohu.com,密码:csjsc85682076)。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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