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温州市、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第三方运维机构:
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正常运行,持续有效发挥削减污染物排放的功效,改善农村水环境,我厅委托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单位起草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运行维护导则》(征求意见稿),请各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于2019年5月24日前以正式行文方式反馈我厅。
联系人:徐超明 联系电话:0571-89892089
附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运行维护导则》(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