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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019年第9、10、11批延续及第9、10、11批变更注册贴标的通知

来源: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 2019-05-16 10:35:28

各有关单位: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19年第9、10、11批延续及第9、10、11批变更注册贴标证书应按要求贴标。请南京市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将本单位人员的注册证书收齐,于2019年5月31日之前交建管处监理科一楼大厅7号柜台,截止日一周后领取(需提供省厅接收凭证或单位介绍信),联系电话:84632239。自即日起省厅行政审批中心不再接受企业自行前往贴标,须由市级主管部门集中贴标,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规定日期交齐贴标证书,逾期未贴标的将顺延至下一批。


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督站监理管理科

2019年5月15日

附件下载

1.2019年第9批监理变更

2.2019年第9批监理延续

3.2019年第10批监理变更

4.2019年第10批监理延续

5.2019年第11批监理变更

6.2019年第11批监理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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