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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05-17 10:02:38

根据省厅《关于调整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建〔2018〕7号 )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及《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规定,注册建造师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是注册、延续的必要条件。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注:企业培训请认真做好培训资料台账),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我校作为省厅备案培训机构,为方便学员学习,我校目前已完成二级建造师继续平台建设,企业及学员可登陆http://taizhou.zhujianpeixun.com/注册登记完成学习,学习完成后可直接打印证书。如有疑问:可咨询400-9999-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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