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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9年第二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马鞍山市建筑管理处 2019-05-29 11:04:08

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做好汛期和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19〕661号)、《马鞍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马安办〔2019〕24号)、《关于加强近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马食安办〔2019〕3号)等文件精神及市住建局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年初工作安排、文明城市创建、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第二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1)企业自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立即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于6月18日前,将自查结果按《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自查)上报表》(见附表)认真填写,上报我处安全站(电子邮箱:aqzlywq@163.com)。

(2)检查范围

本市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检查形式

6月18日开始,我处将成立检查组,由处领导带队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具体检查时间不事先告知。

二、主要检查内容

(1)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以及近期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宣贯落实情况。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受限空间安全管理情况。

(4)“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及开展情况。

(5)施工现场高温、汛期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实体防护与作业人员行为规范情况;施工现场活动板房、围挡围墙等设施安全管理情况。

(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情况;中高考期间建筑工地禁噪工作落实情况;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迎检工作落实情况;烟花爆竹禁放、文明养犬、扫黑除恶等工作落实情况。

(7)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及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8)安全帽、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安全质量性能与使用管理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切实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自查自纠方案,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各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落实整改,对单销号,整改过程要留有文字、图片记录。本次检查对自查整改不到位、不上报和瞒报工程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3)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业绩和企业资质、企业信用评价、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含山县住建局、和县住建局、当涂县住建局可参照本通知要求安排本区域内的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请于7月18日前报我处安全站(电子邮箱:aqzlywq@163.com),我处将在此基础上进行抽查。

附件: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自查)上报表


2019年5月27日

附件:

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自查)上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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