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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选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审专家的通知

来源:安徽勘察设计信息网 2019-05-29 11:06:13

皖设协〔2019〕20号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工作,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皖设协〔2019〕16号),需增选行业奖评审专家。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审专家推选工作。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评审专家条件

1.在全省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全国和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优先;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处事公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熟悉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程实践,获省级科学技术奖及以上,或省级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及以上;

4.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应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6.无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诚信等不良记录。

二、申请推荐

1.本人自愿申请,填写《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并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主要获奖证书、2篇代表性专业学术论文等业绩证明材料。推荐表单位盖章后,连同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做成PDF格式文档。

2.所在单位核实相关条件,填写推荐意见,并汇总后填写《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全国或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请的,只需填写推荐表。

三、评审组别

申请者应按下列分组选择最适合的评审组别。

1.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含水文地质、工程测量;

2.建筑工程,含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等;

3.市政工程,含道路、桥梁、隧道、热力、燃气、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等;

4.园林景观

5.交通工程,含公路、铁路、水运等;

6.工业工程,含煤炭、化工、机械、冶金、医药等;

7.电力水利,含电力工程、水利工程

8.水系统工程,含市政工程的给水、排水;

9.标准软件,含建筑工程标准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

10.建筑(工程)信息模型。

四、审查确定

协会组织省内知名专家审查确定评审专家提名名单;评审专家提名名单在安徽勘察设计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五、注意事项

1.协会2017年4月公布的行业奖评选专家请勿重复申请,其名单见安徽勘察设计信息网《关于公布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审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皖设协〔2017〕17号);

2.各单位请于6月10日前将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及业绩等证明材料寄送至协会秘书处(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住建厅大楼617室),对应的电子文件(word文档和盖章后扫描制作的pdf或jpg格式文档)发送至协会邮箱ahkcsj@126.com。

联络人:李仪 联系电话:0551-62876759


2019年5月28日



附件1:评审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2: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docx

皖设协〔2019〕20号关于推选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审专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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