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住建局:
为加强惠州市城乡居民个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市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城乡居民个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批示,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惠州市城乡居民个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审阅后提出书面反馈意见,由我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审批执行。
各单位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4月23日前反馈至我局建筑市场管理科(联系人:谷庆森,电话:2117637,邮箱:jgk111@126.com)。
附件:惠州市城乡居民个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7日
附件1:关于征求《惠州市城乡居民个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惠市住建函〔2019〕346号).pdf
附件2:关于征求《惠州市城乡居民个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惠市住建函〔2019〕346号).doc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