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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衡水市涉水工业企业入园实施方案》加强非入园企业排水监管的通知

来源: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05-30 10:45:33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衡水市涉水工业企业入园实施方案》加强非入园企业排水监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安平县、饶阳县城管局:

  现将衡水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衡水市涉水工业企业入园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落实。

  一、加强对因不具备入园条件原地保留工业企业排水监控。对排入城市管网的水体水质定期进行监测,务必满足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水质要求,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加强巡视,严厉打击非法排水行为。

  二、从源头严把涉水企业项目审批关。对园区外城市规划区内原则上不允许新上涉水企业项目;对园区内新上涉水项目强化审批服务,有条件的县市区,将施工许可与排水许可审批环节衔接,全面考虑企业项目用水量、排水量的水环境承受能力,积极探索“量水审批”的做法,使城市用水、排水做到科学、安全、稳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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