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有关规定,市住建局组织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8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和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涉黑涉恶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市住建局建管科。
三、市住建局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电话0717-6464715;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电话:0717-6851850。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名单(2019年第四批);2、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名单(2019年第四批).pdf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