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建管部),市直建筑施工企业: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已在省住建厅网站公开发布,自2019年8月3日起施行,近期省厅将组织检查验收。为充分做好2019年度第一批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50%以上,同一标段不允许拆分。
(二)房屋建筑群体工程,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以上,且不少于8个单体工程,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50%以上。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造价应在1000万元以上,且工期在3个月以上,形象进度达到50%以上。
二、申报时间和资料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于7月23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中心监督三科。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认真筛选拟申报项目,按时上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市住建局将于近期对所有拟申报项目组织现场评审,根据省厅下达的计划,择优推荐申报。
(三)本年度第二批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预计将于9月分组织申报,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准备,合理安排创优工作。
联系人:韩冰;联系电话:2586115
电子邮箱:dzsajz@126.com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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