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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的通知

来源:贵州省建设厅 2009-02-12 16:23:13

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接省人事考试指导中心通知,现将2008年勘察设计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及考试成绩公布,请登录贵州省建设厅网(www.gzjs.gov.cn)查询。

 

  一、基础考试

  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2)、各专业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外)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名   称

专 业 考 试

专业

知识

专业知识

试卷满分

专业

案例

专业案例

试卷满分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120

均为200

60

均为100分

2

给水排水

120

60

3

动    力

120

60

4

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

120

60

5

供配电

120

60

6

注册化工工程师

120

60

7

注册环保工程师

110

60

8

注册

 

土木

 

工程

 

岩土

120

60

9

港口与航道

120

60

10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120

60

11

水工结构

120

60

12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120

60

13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120

60

14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120

52

 

  请专业考试合格人员于2008年3月2日--3月6日持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建设厅政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交一张与准考证同底的一寸彩色照片用于办理审核通过人员的资格证书。

 

 

贵州省建设厅政务中心

2008.2.13

 

  附: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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