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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知识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19〕1291号

来源:惠州市建筑业协会 2019-12-09 14:41:04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控建筑施工火灾事故发生,提升建筑从业人员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我局决定在2019年12月中旬至2020年1月中旬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培训班,现将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解读。

(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解读。

二、培训对象

(一)各县、区住建局分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安监机构所有监督人员。

(二)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惠城区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培训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留意手机短信。

四、培训地点

惠州市江北文成路1号工程监督大楼四楼会议室。

五、相关事项

(一)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此次培训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二)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参加培训,不得缺席,不得代课。没有参加此次培训班的人员,我局将进行通报,将该人员所在企业和项目列入全市质量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公布。

(三)培训班结束后,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和施工现场从业人员进行宣贯培训,并将培训过程形成的培训记录、相关照片报当地安监站备案。

(四)请参加培训人员尽量选用公共交通工具,在开课前15分钟进场完毕,在培训期间遵守相关课堂纪律。

(五)此次培训具体工作由我局施工安全监督总站负责,惠州市建筑业协会承办,惠州市建筑技术职业培训中心协办。

(六)请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局及各有关单位在12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培训班报名表(详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培训中心邮箱。

附件:报名表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6日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752-2117863,邮 箱:442748171@qq.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关于举办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知识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pdf(大小:530KB下载:173次)

附件2:关于举办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知识及危险性较大.doc(大小:39KB下载: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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