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太仓市城市管理局:
近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江苏省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苏消委〔2020〕1号)部署要求,印发了《关于做好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面部署工作。要将消防车通道集中攻坚行动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本单位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开展宣传教育,全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引导居民自觉增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安全意识。
三、督促落实责任。将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考核结合起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和警示标牌应设尽设。
四、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于2020年5月25日前统计报送本地区物业小区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情况;6月19日前报送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总结。
联系人:姜晨;联系电话:65245557。
附件: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消防〔2019〕46号).pdf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3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