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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建设局关于2009年一季度专业类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衢州建设信息网 2009-02-16 18:36:34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浙建建[2007]106号)以及《衢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专业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衢建建[2008]4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市水利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浙江艺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山铁建设有限公司申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衢州市绿波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有限公司、江山市兴隆沼气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江山市联农沼气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限沼气工程施工)等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2月20日。

 

  申报企业对审查意见有疑义需要申诉的,可提供书面说明材料经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各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申诉情况要行文上报,并在相关复印件加盖原件已核专用章(必须要有审查签名)。核实与申诉材料必须于2月24日前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逾期不予受理。核实、申诉只能对原上报材料进行解释说明,不得另加人员、设备以及业绩。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2月23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衢州市区荷花西路107号)。

  邮政编码:324000

  联系电话:0570-3890115

  监督电话: 0570-3023459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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