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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恩建安审示〔2020〕6号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06-11 16:10:55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我局组织对恩施龙建建设有限公司等9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示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二、企业如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按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报送市民之家4楼州住建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局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单位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建设大厦(恩施州建设服务暨人防指挥中心),办事窗口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4楼州住建局窗口,邮编:445000,联系电话0718-8419905。
    附件:恩施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审查意见表.doc

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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