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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0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0〕478号

来源:惠州市建筑业协会 2020-06-15 16:27:13

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三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惠州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惠州市2020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方案》《惠州市2020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020年惠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指引》要求,我局决定于6月22日至30日开展2020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本次质量安全大检查我局将采用“双随机”、“四不两直”的方式,抽查每个县区2-3个工程项目。

(二)检查组人员情况如下:

第一组:检查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博罗县、龙门县

组  长:商红新(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颜昌荣(市住建局安监站站长)

组  员:蒋国平、康 辉、彭文军、柳 东、钟咏红

第二组:检查市直、大亚湾区、惠阳区、惠东县

组  长:李畅舟(市住建局三级调研员)

副组长:刘育建(市住建局质安科副科长)

组  员:胡伟军、汤伟、张小雄、黄钟焕 、夏 辉

二、检查内容

(一)施工安全管理

1.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20]14号)要求,重点检查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拆等分部分项工程。检查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按方案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是否经过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一道工序,起重设备是否履行报装手续,是否在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

2.高处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惠州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重点检查施工项目是否配备充足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具,临边和洞口是否防护到位,较大风险的高平台、悬空操作平台、钢结构施工平台等是否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纳入危大工程管理,钢管脚手架每步距是否设置两道防护栏杆,脚手板和水平防护是否按规定铺设,是否加强对交叉作业安全风险的管控。

3.扬尘防治工作情况。按照《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重点检查施工项目是否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100%”要求,是否实现工地视频监控、扬尘监测、喷淋、洒水抑尘设施全覆盖,是否实现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不回潮、不反弹。

4.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和《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是否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二)工程质量(含结建式人防工程)管理

1.落实主体质量责任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情况、法人授权委托书签订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和履职情况及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

2.落实强制性标准情况。重点检查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职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各分部工程的施工报告、监理报告、验收记录、检测报告及相关原材料特别是混凝土、海砂的进货台账、氯离子检测台账等管理情况。

4.落实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施工项目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和检测质量情况。包括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质量;对施工现场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室设置和同条件养护试块预留情况;对现浇混凝土结构的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裂缝、连接部位缺陷等质量观感情况的检查。

5.落实质量整改情况。重点检查主管部门及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和施工单位落实闭环整改的工作情况。

6.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管理情况。按照《人防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的要求,重点检查人防设备单位的资质情况、人防专监的履职情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交底落实情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监理记录台账资料、人防主体结构施工和设备安装施工。

(三)防灾减灾工作

1.强降雨防御工作情况。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强降雨防御工作督查的通知》《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指引》的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制定防汛防涝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开展防汛检查并及时处置安全隐患,是否配置足够的物资、设施和设备,对强降雨预警是否主动采取必要的应急防御措施。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按照最新版《广东省建设工程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要求,重点检查工地是否实施全封闭管理,是否落实每日健康检查和健康登记,是否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开展清洁卫生消毒,是否储备不少于5天的防疫物资。

三、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住建局要充分领会国家、省、市三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以及近期“龙舟水”季节强降雨频发的特点,全面梳理2020年上半年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2020年惠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及质量提升工作部署,开展好县(区)级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

(二)各县(区)住建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市住建局检查组在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督促各责任单位进行彻底整改。同时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不断提高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和执法处罚力度,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各县(区)住建局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现象,要敢于对不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不贯彻上级指令要求,顶风作案、漠视生命的行为依法依规顶格处理。     

(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防灾减灾工作综合大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紧迫性。要认真汲取龙川5.23脚手架坍塌事故的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懈状态,要加强对高边坡、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设施、消防设施的检查,及时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严格落实强降雨防范措施,加强灾情预判和应急值守,确保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四)各县(区)住建局要安排1名工作人员作为检查工作联络员,负责协调检查相关事项,有关人员名单于6月18日前报我局质安科,并于检查后按要求报送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联系人:刘育建,电话:2117122,邮箱:hzajz@163.com)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0】478号).pdf (大小: 1.08MB下载:57次)

附件2: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2).doc (大小: 41KB 下载: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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