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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市建设司一九九九年工作总结及二○○○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建设部 2008-07-03 12:28: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工作部署,现将城市建设司一九九九年工作总结及二○○○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城市建设司一九九九年工作总结及二○○○年工作计划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

城市建设司一九九九年工作总结及二○○○年工作计划

 

  世纪之交是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城市建设也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认真总结一九九九年城市建设工作,安排二○○○年工作计划,在新的千年之始,起好步,打好基础,对完成第十个五年计划,切实提高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整体水平,推进新世纪我国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一九九九年工作回顾

  一九九九年,城市建设司在部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三讲”教育,围绕中央提出的继续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方针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以建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城市为目标,从法规建设、政策引导、行业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积极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上水平,行业改革与发展上台阶。

 

  (一)、按照建设部党组的部署,积极引导,推动全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1、召开了全国城市建设工作会议。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10月上旬在大连召开了全国城市建设工作会议,温家宝副总理致信作了重要指示,俞正声部长、赵宝江副部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以学习推广大连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经验为切入点,回顾了五十年来我国城市建设的成就,研究部署了面向新世纪城市建设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根据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精神,会议明确了市政公用事业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思路,增强了改革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会议提出,以建设设施齐全完善、环境整洁优美、管理高效有序的现代化城市为目标,在搞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园林城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推动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上新水平。这次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地反映强烈。

  会后,根据部领导的指示,我司加紧研究和启动市政公用企业政革的工作,决定分别起草《国有城市公交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有供水、供气、供热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市政养护、园林、环卫等单位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目前《国有公交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已经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正在进一步修改、论证。

  2、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大检查。通过部领导的协调,实行了全国卫生与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检查的新体制,与全国爱委会、国家环保局共同进行了全国城市卫生及综合整治检查,进一步促进了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了城市建设与管理,加大了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使城市环境质量、基础设施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城市投资环境和人民生活质量有了进一步改善。

 

  3、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取得新进展。以提高园林绿化水平为先导,在全国范用内深入开展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使建设二十一世纪的生态园林城市成为各城市今后发展的主题。命名了第五批国家园林城市(城区),使全国园林城市(城区)的总数达到20个。同时对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并提出了今后园林城市创建的初步实施方案。城市生态环境的建设使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面向新世纪的发展过程中,确立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4、昆明世博会取得圆满成功。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委,完成了世博会开幕、闭幕等重大活动,并召开建设系统“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总结表彰会”和“99杭州世界公园与康乐设施亚太地区大会”。在宣传人与自然的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方面起到了推动作用。

  5、清洁汽车行动正式启动。与科技部、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等共同筹备召开了“清洁汽车行动”工作会议。李岚清副总理出席会议,确定了清洁汽车行动的目标、原则、工作步骤和12个试点城市。组织编制了《燃气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组织修改了《在用公共汽车改装燃气汽车技术标准》、《在用出租汽车改装燃气汽车技术标准》。

  (二)、积极贯彻中央12号文件精神,扩大内需,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拉动国民经济增长

  1、及时完成了财政债券安排的前期准备工作。我司根据部领导的指示,认真总结了98年财政债券工作中的经验、教训,针对行业当前的问题及今后发展的方询,按照国家计委的要求,适时提出了99年城市建设领域财政债券安排重点及规模、相关配套政策的建议。同时配合部财务司,建立了城市建设投资项目库,为99年财政债券的安排,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2、协助国家计委完成了99年城市建设财政债券项目的安排。配合综合财务司,提出了99年财政债券的安排建议,重点放在流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道路交通建设、中小城市的供水和大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以及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上。同时组织督促地方做好轨道交通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保证了大运量快速交通系统建设列入国家债券投入的重点。经过大量的工作, 99年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债券达250亿元。

  3、推进了主要装备的国产化。一是配合国家计委起草了地铁设备国产化的报告并已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转发。二是以国家财政债券的投入为契机,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铁设备国产化,并争取了部分债券用于城建主要装备国产化的试点。与国家经贸委、国家机械局共同制定了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国产化示范工程试点方案,批准了廊坊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为国产化示范工程,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批共十个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国产化示范工程的初期准备,预计近期将要实施。

  4、通过财政债券的支持和进行检查监督加快了“三河三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关于“三河三湖” 流域治理目标, 配合国家计委,完成了对“三河三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20亿元财政债券的分配, 已分三批共下达了120个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计划。同时配合计委、环保总局组织对流域的国债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组织召开了淮河、太湖、滇池流域及辽河、海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座谈会,了解和督促工程建设情况与进度,起草了关于加快“三河三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通知》,目前,正在与国家计委等单位协调,预计年底颁发。

 

  (三)、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在关系行业发展与改革的重大政策方面取得一些突破性进展

  1、交通和车辆税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配合财政部等部委,参与完成了《交通和车辆税费制度改革方案》,该方案明确了包括城市道路收费在内的交通和车辆费改税的原则与方向,并确定了燃油税主要用于公路,适当用于城市道路建设的基本原则,为开辟新的较为稳定的城市道路建设资金渠道打下了基础。

  2、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司与财务司协同工作,与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加大污水处理收费征收力度,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的通知》,在全国范用内普遍开征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明确了污水处理收费作为经营性收费,并规定审批权限按照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审批权限执行。已实行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城市,也根据通知精神,相应提高了征收标准,为把城市污水处理作为产业推向市场创造了基本的政策环境。

  3、垃圾处理收费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进程,配合财务司会同财政部、国家计委联合起草了《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并已上报国务院。

  4、供热收费体制改革已经启动。针对普遍存在的供热收费难的状况,抓住全国人大组织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利时机,会同财政部、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制定了《城市供热收费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城市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实施意见》,明确了供热收费体制的改革思路,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尽早颁布。

  5、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有了新进展。为保证新的城市供水价格体系的顺利实施,与国家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14座城市作为国家供水价格改革的试点城市,授权各省可自行确定试点城市,推动了全国供水行业的价格改革。

  6、确立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监管原则,开展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的整顿。 根据2月24日总理办公会议的统一部署,按照部领导的要求,展开了对城市出租汽车市场的调研,并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过程中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的紧急报告》,引起中央领导的重视,朱镕基总理专门做了批示。 按照朱总理的批示,我部会同交通部、财政部、计委、公安部又起草了《关于清理整顿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的意见》,并已经国务院办公厅批转。该意见明确了出租汽车属于公共交通的性质和以公共汽电车为主、小公共及出租汽车为辅的城市客运交通发展方向;确立了国有公交企业的主导地位;提出了在同一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市场准入制度,统一财税、经济技术政策,统一执法尺度,统一服务质量标准的方针。同时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的全部收入,专项用于城市道路和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场(厂)站与管理设施的建设,扶持国有大中型公共客运交通企业的发展。此外,还根据部领导的意见以部发文的形式,上报了

《城市公共交通车(船)用油财政补偿实施意见》、《公交燃油税改革测算方案》和《轮渡燃油税改革意见》。目前已确定公共汽车因开征燃油税引起的费用上升,全额由燃油税予以补偿。

  7、清理整顿城市道路收费站工作取得初步成果。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抓住清理整顿城市路桥收费站的有利时机,与财政部、国家计委联合对典型城市收费道路(桥梁)进行了调研,完成了《城市道路收费站点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并已上报国务院。该方案不仅规范了城市路桥收费行为,而且正式明确使用贷款或有偿集资,以及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或按照国家规定有偿受让收费还贷的城市道路可以实行贷款建设、收费偿还的政策,为加大对城市道路建设资金的投入,吸引银行贷款,扩大内需创造了条件。

  8、强化了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对风景名胜区旅游公司上市经营问题进行论证,提出了《关于风景名胜区旅游公司上市经营问题的报告》,国家证监委据此决定暂缓对该类公司上市经营和审批工作,对风景名胜资源起到了保护作用。

  为理顺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体制,一方面借鉴国外管理经验,向国务院汇报了美国国家公园的管理体制;另一方面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黄山等风景名胜区进行了调研,提出了管理体制改革的报告。同时加强了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批工作。

 

  (四)、努力开展城市建设与管理法规体系的研究和完善工作,为加强法规建设打下了基础

  1、 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的项目执行情况

  列入国务院今年产立法计划的《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已经征求完各部门意见,将正式报国务院法制办。

  2、列入部立法计划的项目执行情况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已于今年四月出台,同时配套出台了《城市供水水质监测数据上报管理暂行办法》,并已从99年6月1日起定期公布全国重点城市供水水质状况,在有效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提高供水行业的服务水平方面迈出了第一步。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的编制办法》,已征求完部内相关司意见,正在协调中。

  《城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已经部常务会讨论,争取2000年1月份出台。

  《游乐园管理规定》已征求完各部门意见,目前正在修改协调。

  3、其他

  按照部领导的指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我司在法规司的配合下起草并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了《城市供用水合同》、《城市供用热力合同》、《城市供用气合同》等三个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全国公用行业的依法规范经营。

  (五)、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政策引导和行业管理力度

  1、 研究编制“十五”计划。组织并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十五”计划研究工作,完成了市政公用事业“十五”计划预测及发展对策研究课题。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市政公用事业“十五”期间发展的规划思路。

  2、 加强了政策调研。为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的成功经验,在各专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中外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对比分析》。

  3、 研究制定行业技术政策和规划。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等技术政策的修改工作为重点,起草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政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技术政策》以指导行业的技术进步,目前,两项技术政策正在修改论证之中。

  与科技部共同召开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资源利用经验交流会,公布了一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适宜技术和项目。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组织编制《全国天然气利用规划》,现已报国家计委。

 

  4、 严格企业资质管理。对全国大型供水企业、燃气供热企业、园林绿化企业进行了资质复查换证。为适应把污水和垃圾处理事业推向市场的需要,起草了《城市污水处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协调论证。

  5、 进一步深化城市节约用水工作。调整了建设部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起草了《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并将会同国家经贸委尽快颁布实行。组织1999年节约用水宣传周,会同国家建材局对前四批卫生洁具配件生产企业进行年检,并公布了第五批定点管理企业。

  6、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展现城市建设行业的新风貌。与团中央共同对城市建设行业获“青年文明号”的单位重新进行了认定, 共有199个单位获得了“青年文明号”称号,并受到表彰。

会同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表彰命名了石林等第二批示范文明点,表彰命名衡山等为第三批文明风景名胜区。

  7、 举办了第二届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博览会,展现了建国五十年来城市建设行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会议期间还召开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研讨会,交流了各地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

  8、 认真办理提案工作。共完成全国人大、政协的提案共56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部党组的要求和今年城建司工作计划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立法工作进展较为缓慢,列入国家和部立法计划的5项法规和部门规章,只有1项已出台,其余的尚未实现预期的工作目标。二是思想观念还跟不上形势发展和改革的需要,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难以保证集中主要精力制定促进行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法规。三是市政公用企业改革相对滞后,需抓紧制定有关行业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二、二○○○年工作计划

  二○○○年是我国圆满完成第二步战略目标,启动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城市建设司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在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部党组关于城市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重点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企业改革,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和城市人居环境的改善,以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新成绩迎接新世纪。

  (一)、贯彻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000年,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债券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一是以治理城市污染为目的的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气治理以及相关的技术、设备国产化项目;二是以改善城市交通为重点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三是西部地区城镇和严重缺水城市的水源和供水设施及大中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四是以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的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城市大环境绿化、公园绿地和河道整治工程;五是以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和节约能源为目的的煤改气工程和集中供热项目。城建司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债的使用比例,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国债项目的筛选和把关工作。指导各级城建主管部门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历史机遇,积极主动利用国债,认真做好项目选择、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工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做到布局合理,有利发展。对项目建设实行公开招标,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同时加快进度,保证工程按期竣工投产,为拉动经济增长做出贡献。

  在用好国债的同时,积极争取更多的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和国外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发展。抓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备国产化示范工程,提高技术、设备的国产化水平。加快煤改气和推广清洁公交车辆工作的步伐,为治理城市污染做贡献。

  继续抓好“三河三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编制工程建设规划,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出台“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意见”。对治理环境污染的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二)、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

  一是加快市政公用企业的改革,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增强发展活力;二是处理好政善外部条件与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的关系,保证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市政公用企业要按照产业化发展、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方向,根据行业特点不同程度地引入市场机制,加快市场化进程。一是对自然垄断型的公用企业,如水、气、热等管网型企业,可根据他们的共性采取政府控制管网、放开两头的经营管理方式。即对管网实行政府控制,而水源厂、热源厂、配件厂以及销售公司等,则要与政府脱钩,参与市场竞争。二是对于市政养护、园林、环卫等公用事业单位,可以在转制改制的基础上实行管养分离、作业放开、发包竞争等经营管理方式,即设施的管理权和服务的监督权由政府掌握,而日常的设施养护和作业性的经营管理则进入市场。三是对于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要在保持公有主体的基础上打破垄断,实行政府监督指导下的适度竞争。

  在各地积极探索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市政公用企业改革,实现政企分开、管养分离,在政府监控下,开展适度竞争,使国有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转变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尽快走出人浮于事、亏损严重、服务质量低下的困境,增强企业发展的活力。

  为改善企业外部环境,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探索:一是研究制订支持城市市政公用企业改革的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城市建设费改税工作;二是积极运用价格等调控手段,进一步理顺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三是按照“受益者负担”的原则,建立健全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推进出台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和建立城市道路收费机制;四是修改和制订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劳动定额和技术政策;五是协调平衡政府目标和企业目标,保证政府的投入和财政补贴主要用于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和实现政府的公益性目标。

  为推进企业改革和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今年城市建设司要加强调查研究,召开不同类型的研讨会,总结和交流各地成功的经验,制订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各行业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另外积极推动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的政革,拓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渠道。

 

  (三)、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搞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

  近几年,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到各级风景名胜区观光的游客大幅度增长,仅1999年国庆期间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游客就达841多万人次, 比1998年同期增长了81.45%,风景名胜区正在成为日益重要的观光热点和消费热点,对拉动经济增长作用很大。这说明风景名胜区工作取得很大进展,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但风景名胜区建设和管理中也出现了许多严重问题,不少地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发展旅游业比较积极,而对保护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重视不够,致使有些景区开发过度,建设混乱,有些宝贵资源遭到破坏,环境状况恶化,危及风景名胜区的生存和发展,这些主要是因为管理薄弱,特别是规划管理薄弱造成的。因此,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紧迫的任务。建设部决定今年召开“全国风景名胜区工作会议”,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重点研究依法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地保护、利用和开发风景名胜资源,并着手修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出台《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搞好风景名胜区工作前提是规划,核心是保护,关键在管理。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加强管理机构和法规制度建设,积极争取规划管理专项资金,加大规划编制和实施力度,使风景名胜区工作有一个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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